1、企业股权投资收益税务筹划示例:2003年1月,A公司与其他股东共同投资设立C公司,A公司出资5000万元,占C公司股权的50%。C公司事后处理2003年实现利税1000万元。元。 A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3,C公司所得税税率为15。方案一:2004年2月,C公司董事会决定以税后利润的20%进行分配;方案二:C公司董事共同决定保留盈利,不进行分配。那么A公司股权投资持有收益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计算如下: 方案一:10000元股息收入应纳税额为100(115)(3315)元。方案二:C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A公司无需纳税。税。选项二比选项一更好。因此,如果无意处置股权投资,低税区被投资企业的利润可能不会进行分配。
2.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假设A公司预计将于2004年7月将其持有的C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B公司,若采用方案一,则利润分配转让价款为6000万元;若采用方案2,转让价格为6100万元(因企业保留利润但不分配,导致股权转让价格增加)。过户过程中除印花税外无其他税费。那么A公司股权投资收益(持有收益和转让收益)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计算如下: 方案一:股息收益应纳税额为21.18万元,转让收益应纳税额为60万元。应纳所得税总额1万元。 21900元 方案二:A公司股息收入无需纳税,转让收入60.95万元
3、方案一税负金额为1096.99万元,明显低于方案二。这是因为A公司在股权投资转让之前就已分配股利,有效避免了股权处置收益的双重征税。另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企业一般股权转让适用先分配后转让的原则。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转让有关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第1号)规定,企业清算或转让全资子公司、持股95%以上的企业,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改制重组若干所得税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文号)相关规定。即投资方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投资方股利性质的收入,并在计算股权转让收益时,允许在转让收入中扣除。 。这样,当企业清算或转让全资子公司或持股95%以上的企业时,无论被投资企业的累计利润是否分配,都将视为该企业的股息收入。投资企业。因此,“先分配、后转让”是不会被征税的。规划的意义。编者的话:会计是一门细节至关重要的学科。以前我以为只要大致理解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很难满足学习要求。由于它是一门技术性很强的课程,所以主要讲解会计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是不可否认的,但只要你有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你一定会赢得成功的曙光。老天爷会奖励努力的人!